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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初中、小学和幼儿园7月初放假
发布时间:2020-04-23 09:45:01 点击次数:1707

近日,省教育厅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有关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教育教学质量。

通知明确,结合学校教学任务和师生身心健康需要,全省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在7月初放假,普通高中在学考结束后放假,中职学校在单独考试结束后放假;秋季学期按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安排。开学复课后,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可以利用双休日1天时间进行补偿性上课,其他年级不补课。

此外,返校复学后,学校要研究出台班级管理规定,按照最小活动单元的要求组织学生校内活动,加强班级固定化管理,教育学生做到不窜班、不聚集,确保学生在校内的活动轨迹可溯。鼓励各学校采取错时上下课的作息制度,暂停初中学校学科分层走班教学,高中选课走班教学要统一佩戴口罩。

根据省教育厅此前通知,2020年体育中考确定取消。但体育中考取消后,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积极探索疫情防控背景下体育课教学和体育锻炼的内容和形式,开齐开足体育课程,组织学生开展正常体育锻炼。

针对返校复学后学生可能出现担心病毒感染、居家时间过长难以进入学习状态、学习任务重、担心毕业升学等心理,学校要采取开设心理讲座和心理辅导课、建立线上线下心理咨询热线、适度开展文娱活动等方式,帮助学生克服焦虑心理,有效预防可能引发的各类心理危机事件,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安全。

同时,各地各校要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和援鄂医疗队员子女、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贫困学生、学习上有困难学生和内地民族班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学习指导和关爱帮扶工作,不让一个学生“掉队”。要建立特殊学生群体清单,摸清每名学生的实际困难和学习需求,逐一落实教育教学关爱帮扶措施。在正常开学返校后,对在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不能按时返校或尚在隔离期的学生,学校要及时开展个别化的线上教育教学辅导,继续指导做好居家学习;返校后要通过专门的个别辅导,确保学生跟上教学进程。